誰動了我的發動機?本所【徐錦旺律師】經辦的該起案件接受中央電視臺采訪報道
發布作者:清知律所徐錦旺律師團隊 日期:2023-01-15
近日,中央電視臺新聞頻道《法治在線》欄目報道了一起由上海清知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徐錦旺律師經辦的消費者維權案件。
案情回顧
2020年12月21日,余某因生活需要通過優信二手車APP購買了一輛林肯MKZ2017款尊享版二手車,共計花費購車款171091元。2021年1月10日,由于變速箱滲油,余某將車輛送至4S店保養維修后得知該車輛發動機被換過。雙方就賠償事宜多次協商均未能達成一致,余某訴至北京互聯網法院,后經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做出的生效判決確認:解除雙方的購車合同,由北京優信拍寧波公司退還余某購車款171091,同時三倍賠償余某498000元。
消費者訴求:
在聽取了當事人對案件事實的陳述后,徐錦旺律師對案件全部材料進行了整理和分析,代理原告余某向北京互聯網法院提出了如下幾點訴訟請求:一、依法判決解除雙方的購車合同;二、依法判決由被告返還原告購車款171091元;三、依法判決由被告支付原告購車款三倍賠償款513273元;四、依法判決本案訴訟費、鑒定費、保全費等全部由被告承擔。
庭審現場:
在庭審過程中,徐錦旺律師先后出示了9組證據,包括汽車買賣合同、支付寶電子回單、二手車平臺檢測報告、發動機維修更換記錄及微信聊天記錄等。同時,為了協助法庭查明事實,徐錦旺律師多次與林肯4S店溝通,最終向法院申請律師調查令,調取涉案車輛在4S店的維修記錄。這些證據形成一個完整的證據鏈,足以證明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二手車經銷商存在欺詐行為。
對法庭歸納的爭議焦點,徐錦旺律師主要闡述了以下幾點意見:
1.庭審過程中雙方確認了一個基本事實:涉案車輛發動機確實有更換,而且是在林肯4S店里的更換記錄。作為專業的二手車經銷商,優信二手車不可能不知道在4S店查詢車輛維修信息的途徑,這是顯然不符合常理的。2.民法中的欺詐是指一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錯誤意思表示的行為,包括積極的作為(如虛假告知)和消極的不作為(如負有告知義務時隱瞞真實情況)。在二手車交易過程中,優信二手車有專業的技術團隊對案涉車輛進行全面檢測,并出具了檢測報告。發動機更換的情況是只要稍微有點汽車維修知識的技工都能看出來的,但是,遺憾的是優信二手車向消費者出具的報告中竟然未顯示。3.對于普通消費者而言,購買汽車這種大額消費時,肯定是在充分掌握所購車輛信息的基礎上慎重作出購買決定。汽車發動機更換,這個是嚴重影響我們消費者作出選擇的因素。因此,優信二手車在本案中是一種消極的不作為的欺詐,應當解除合同,退一賠三。
法官說理:
判決結果:
本案先后經歷一審和二審,四次開庭,最終取得法院勝訴判決,判定優信二手車構成欺詐,退一賠三。
近年來,隨著互聯網APP的開發和應用,通過網絡購物消費日漸成為大眾喜愛的方式,但網絡購物也逐漸成為消費者投訴的多發領域。在本案件中徐錦旺律師多方取證,針對該二手車平臺的欺詐行為進行舉證質證,有效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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